永泰县教育局转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19:42: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永泰县教育局转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樟教办〔2022〕11号.doc f3b407ee889c9b8285fd6ae56de84155.doc (50.50 KB) 闽教师〔2021〕5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3624f3cafc14d80f2eda3a36292dae09.docx (45.13 KB) 来顶一下 【打印正文】 上一条: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 收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公安局关于文明单位带头落实电动自行车乘骑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工作的通知